整治时间:2021年10月9日起
整治重点:
以二轮、三轮电动车为重点,集中治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人行横道线不下车推行,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元!
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地方特产2024-09-23 11:05:22未知
整治时间:2021年10月9日起
整治重点:
以二轮、三轮电动车为重点,集中治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人行横道线不下车推行,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元!
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