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离婚预约指南
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申请条件: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⑤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下方打印身份证号;⑥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内地居民:①身份证;②常住户口簿;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香港、澳门居民:①通行证或者回乡证;②身份证;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台湾居民:①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②身份证;③结婚证;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华侨:①护照;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外国人:①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②结婚证;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办理程序:①申请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③见证当事人阅知《离婚登记告知单》、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和离婚协议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⑤对符合条件的,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证》;⑥收取《离婚证》工本费;⑦颁发《离婚证》;⑧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打印《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书》;⑨归档。
线上预约流程
具体方法:
下载安装“爱山东”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中的“离婚登记”选项,准确填写双方身份证号、住址、民族等信息,上传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必要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照片,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及日期,上传的照片应当清晰可辨。婚姻登记机关将对预约人上传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线上预审。符合要求的,将以短信的形式反馈预约成功的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退回并短信告知原因。预约人可于预约时间,携带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持预约成功的通知短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预约须知:
1.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预约入口:
入口一:爱山东APP启动页
点击启动页,即可直接进入婚姻登记预约业务
入口二:爱山东APP首页
点击轮播图即可进入
入口三:“爱山东”APP婚育主题服务
点击各级分厅“服务”选项,找到“主题服务”中的“婚育专区”,婚姻登记预约等各项应用均有提供。
注意事项:
1.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14天
2.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籍在本省
3.网上预约补领婚姻登记证,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籍在本省或者原登记机关为本省内婚姻登记机关
4.涉外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暂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