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缴费费率变更业务由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统一受理。
办理材料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本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并盖章,或携带公章去社保办领取该表格并填写。)
4.单位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提交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材料;
2. 社保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准予受理,有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原因退回;
3. 社保经办人员受理后在系统中录入变更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系统确认变更信息;
4. 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1.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鼎大道1号
电话:0531-66605933/66605934
2.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花园路2号
电话:0531-88066057
3.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99号
电话:0531-88152372
4.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小辛庄西街24号
电话:0531-87953276
5.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影山东路31号
电话:0531-85926505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柜台受理材料,材料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