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望江县残疾人一户多残救助
一、残疾人一户多残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70元,其中,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发放补贴30元。 已享受生活困难救助补贴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在计算家庭收入、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救助补贴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二、残疾人一户多残救助条件
救助条件 一户多残残疾人享受救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
2、无个人收入来源;
3、因不符合安徽省贫困残疾人救助条件和安庆市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救助条件而未被列入上述救助范围。
三、残疾人一户多残怎么申报
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救助,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于每年1月提出,填写《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应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同意上报的,应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5天。
2、乡、镇残联收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公示5天;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县残联收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残联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应在《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批准意见,并从申请之月起发放救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