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参保人员的最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最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地方特产2024-01-08 00:28:02未知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参保人员的最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最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