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青年优秀人才4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青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等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20日之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