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惠残助残康复救助政策
具有潍坊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以下政策: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潍坊市户籍;②监护人持有潍坊市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③监护人持有潍坊市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④监护人持有潍坊市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可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其中:
(一)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补助: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按脑瘫2.5万元/人,孤独症、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1.5万元/人标准给予训练补助费。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智力、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
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
(二)“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训练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按0.5万元/人给予补助训练费。
二、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全市18周岁以下听力残疾儿童(无人工耳蜗植入史)免费植入人工耳蜗。
三、肢体残疾儿童矫治康复救助
对经评估需进行矫治手术的全市0-17周岁肢残儿童,免费实施肢残矫治救助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