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流程
1、所需资料
申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产品合格证。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核对强制性认证信息,审查提交的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2、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
(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
(四)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
(五)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六)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