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补助标准和拨付方式
1、市内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对培养单位分别按每人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所在院校提出奖励申请,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院校。
2、对企业中经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500元、2000元培训补助。
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直接组织本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由企业统一提出补助申请,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企业,由企业发放到培训对象。
3、培养管理期内的潍坊市首席技师,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表彰文件发放给首席技师。
4、 企业、职业院校新获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师(名师)工作站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企业或院校提出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企业或职业院校。
5、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奖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给单位。
特别提醒!每年3月至5月,由企业(单位)统一申报上年度的奖励补助资金,逾期不予受理。有关表格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申请材料请点击右侧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