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补贴对象及条件:
(1)莆田市内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2)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毕业年度在校生到我市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
莆田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补贴申请材料:
(1)学生提交《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
(2)院校提交《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