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参保居民的保障待遇有哪些变化?
在不断优化住院、门诊统筹、生育、异地就医等保障待遇的同时,重点强化了4项待遇:一是强化慢性病保障。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年可报销525元。新增恶性肿瘤普通治疗等6个门诊慢病病种,门诊慢病病种增加到48种。二是强化重大疾病保障。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年报销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三是强化儿童疾病保障。将脑瘫、孤独症等9种儿童康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待遇享受期限由12周岁延长到17周岁。四是强化用药保障。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6批次,两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执行,97种国家新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特药贵重药年可报销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