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存在精神障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治疗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手术或烧伤工伤职工提交伤情稳定后受伤部位5寸彩色照片;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1)用人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有效近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