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通常需要工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拿着相关纸质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报销,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职工负担和企业压力。目前,实现“零申请”申领待遇模式后,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工伤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次月即可享受到工伤伙食补助费。
通过读取医院端信息,工伤职工出院后次月即可在本人社保卡内领取到伙食补助费,最终实现该项待遇由‘工伤职工出院递交纸质材料’的申领模式变为‘零申请、零跑腿’的经办模式。
截至目前,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通过政务服务网、市社保中心网站都可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伙食补助费7项待遇均已实现“全程网办”。
工伤餐补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3号)有关规定,核定2020年实施省级统筹后我省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医院外伙食补助费标准为25.63元/日,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异地就医的医院外伙食补助费限支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