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
(一)准备材料
携带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信息审核
材料符合:审验材料,提交复印件及登记表,拍摄身份证标准照(或提交已有照片)。
材料不符合:系统登记信息与申请人提供证件信息一致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范围或申请人身份信息与所提供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补充好相应的材料后再次申请办理。
(三)证件受理
受理点工作人员现场采集申请人图像、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人签名确认。
(四)领取证件
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或将原证剪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