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驾驶证记分周期怎么算?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初次领证和增驾准驾车型都是从车管部门核发新证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不按自然年计算,也不按增驾的日期计算。比如:你2021年6月1日拿到驾驶证,到2022年6月1日为实习期,实习期结束后进入新一轮记分周期。
需要提示一点,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消除,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上图中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D(小型汽车和三轮摩托车),也就是说,该驾驶员先考取的C1(小型汽车)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后办理的增驾摩托车业务。通过副页上的记录:增驾D,实习期至XX年XX月XX日,可以看出增驾D证实习期结束日期。
注意注意!关于增驾,并不是增加了一本驾驶证。它还是那个驾驶证,还是那12分,只不过是多了一种准予驾驶其他车型的驾驶证而已。
关于无法办理摩托车增驾的情况:
1、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未满的;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正在学习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
最后,总结一下,也回答一下网友的问题:增驾后的记分周期还是按初次领证的日期算。增驾后的实习期和记分周期是单独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