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受理
在小区产权出售受理点申请购买,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原件,核验通过后收取复印件,同时填写承诺。每月15日为受理截止时点。
二、审核审批
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结后发送短信告知申请对象。
三、缴款签约
市置地公司凭准予购买确认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八里湖新区环湖二路怡景苑市置地公司缴交购房款,签订购房协议。每月28日为缴款截止时点。
四、签约资料及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4份复印件;
2.准予购买确认书原件1份(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复印件2份。
3.带上所有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8张。
4.必须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
5.购房款在八里湖新区环湖二路怡景苑市置地公司付款(只接受一张储蓄卡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