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临沂全市16个县区设立的19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已全面受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凡在临沂工作、生活和就学的外省、市居民,符合受理条件的,均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县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条件
1)全国各省、市(港澳台除外)在临沂长期居住或就业的群众以及在校就读的学生;
2)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的群众以及在校就读的学生。
具有以下 6 种情况的居民,不得异地办理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公安部全国人口信息库有重证号、重记录信息的;
3)与在逃人员库比对发现可疑情况的;
4)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6)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办证人员。
办理材料
(一)非山东省户籍
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县区的指定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山东省户籍
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同一县域内异地居住的,须回户籍地派出所申领。
注意:没有上述证件的,可提交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护照等),经受理机关核实后受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领人申请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第二步: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第三步: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第四步: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在居住县区的指定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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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方式
申请人自愿选择在受理公安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速递领取。
注意: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证的群众需详细填写本人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邮寄费用自理。
办理费用
1)制证工本费由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取,收费标准为到期换领20元/证;
2)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户籍地公安机关不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