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方法:
第一步:申请《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证》;
第二步:根据区县政府发布的公租房申报公告,向户口所在地区县街道办事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证》申请:
申请条件:
1.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3年;
2. 无房户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3. 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4.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5. 低保、特困、失业、残疾等相关证件。
申请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受理: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3. 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证明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高新区房管部门。
4. 复审:
区县、高新区房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1)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2)区县、高新区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转同级房管部门。
5. 公示: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县、高新区房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县、高新区房管部门报市房管部门审核。
6. 领取补贴证明: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部门发放《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