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生育保险生育和流产医疗费定额标准

地方特产2024-05-13 11:05:29佚名

潍坊企业生育保险生育和流产医疗费定额标准

  1、生育医疗费:剖宫产2500元;非剖宫产1000元。

  2、流产医疗费:按怀孕时间不同分别为150元、300元、400元。

  3、在定点的企业职工医院生育、流产的,按上述标准下浮1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的,报销生育、流产定额医疗费的70%,低于定额医疗费70%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本文标签: 医疗费  定额  分别为  医疗机构  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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