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
一、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理条件
市工商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的市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单位驻地属于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书》。
四、办事流程
申请人向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时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
0537-2967185(市直事业单位和个人);
0537-2967933、2967602(市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行风监督电话:
0537-2967927
八、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