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低保申请条件(淄博市居民低保标准)

地方特产2024-07-03 11:13:59佚名

淄博低保申请条件(淄博市居民低保标准)

  淄博低保申请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并考虑重病(残)、教育等刚性支出情况。

  收入型困难家庭: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规定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支出型困难家庭: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患病(伤)、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一)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连续12个月低于低保标准;

  (三)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或学生仍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

  (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标准。

  PS:申请条件来源《淄博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

本文标签: 低保  人均收入  家庭财产  支出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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