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电动自行车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GB17761):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机动车
1、轻便摩托车:
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的两轮车辆或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三轮车辆。
2、普通摩托车:
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3、电动汽车:
和普通汽车的报牌一致。
详细区别表
(图片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