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仲裁、社保稽核等部门的相意见,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缴费月数的。
2、交参保单位,同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明细。
二、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
2、关于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告知单
3、法律文书
三、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江滨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机关社保中心243窗口、244窗口
五、办理流程
1、带以上材料到相关办事点办理。
2、符合条件的经办在申请表上进行签字。
3、提交申请,等待办理结果进行补缴。
六、收费情况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