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人本人到郴州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站办理居住信息登记。
步骤二:登记满6个月,由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根据申请类别提交相应材料。
步骤三:材料审验通过后,受理单位出具《居住证受理凭证》予以受理。
步骤四: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需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
凡来郴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及跨县(市、区)流动的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常住户口在北湖、苏仙且在两区之间流动的人员),到郴州市区或其他县(市、区)居住满1个月以上,都应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站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居住登记的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通讯方式。
申请条件:
在我市特定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代为申请。代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
申请居住证需要提供材料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站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受理地点
全市各县(市、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及派出所。
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
0735-228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