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1、政策内容
市财政对在企业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内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2、补贴标准
对市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3年内引进的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每年累计在基地工作时间超过30天的,市财政按照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3、经办流程
(1)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市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与合作高校签订的实践协议、实践基地认定一年内进入实践基地实践人员居住(往返)和考勤记录、工作总结或成果相关材料;
(2)申请补贴程序。县(市、区)人社部门收取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实践基地运行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市人社局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直接拨付至实践基地所在企业账户。
4、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服务科
咨询电话:0537-2967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