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材料(九江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地方特产2024-01-13 22:12:11佚名

九江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材料(九江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在职职工在6人以上的应单独立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设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表》;

  4、《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5、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用人单位依法变更或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变更或注销。

  九江市医疗保障系统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0792-8586309

  0792-8121135

  0792-8259070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职工  原件  用人单位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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