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
1.微信打开“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小程序
2.点击“门诊服务”中的“陪护证”
3.填写陪护人姓名、陪护人就诊卡号、患者的姓名与就诊卡号、患者联系方式,然后上传照片。填完资料点击“提交申请”
4.申领成功后,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人进入“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的小程序,点击“陪护证”,再点击【查看已申领信息】就会出现电子陪护证。
二、注意事项
1.患者陪护人员须凭电子陪护证进入病区。
2.请使用患者办理入院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也可使用患者就诊卡号。
3.陪护人员需持有7天内该院核酸检测结果报告。
4.每位患者最多可绑定1位陪护人,注销原有陪护人后,方可申请新陪护证。
5.陪护家属需完成办理入院操作后才能在公众号创建电子陪护证,未入院无法办理电子陪护卡,陪护证会在办理出院后失效。
6.陪护期间请遵守医院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