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部):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集中缴费期原定于12月31日截止。考虑到疫情防控原因和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实际,本着方便群众投保和保障其医保权益的原则,经研究确定,将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1月30日。在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仍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且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参保缴费服务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参保任务目标。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