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涉港澳台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涉港澳台结婚登记,应当向临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下列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本有有效的常住户口簿;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意: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