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一年度的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 单位:0.5% ;个人:0.5%
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无法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只能通过公司参保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河滨北路339号县信用联社社保卡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