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淄博办理指南(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淄博办理指南最新)

地方特产2024-07-09 00:35:32佚名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淄博办理指南(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淄博办理指南最新)

办理条件

已就业毕业生,应当在就业地按照下列顺序办理落户:

1、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就业地城镇直系血亲;

2、就业单位集体户;

3、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4、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山东省生源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迁往现家庭户口所在地:

1、在省外院校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出国(境)就业就学,户口在省外学校集体户的;

2、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单位  省外  毕业生  条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