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产前登记
一、申请条件
参保女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未连续缴费满12个月待遇享受减半)。需在住院分娩前进行登记,方可进行申领。
二、申报材料
1.《生育服务登记表》
2.《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3.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待遇审核科经办岗审核-----登记并打印《三明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参保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存根联签名,并将客户联给参保人员----办结。
若第二步材料不全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体原因。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江滨新村16幢金叶大厦4层
2.办理时间:夏时令:8:00-12:00,15:00-18:00;冬时令:8:00-12:00,14:30-17:30(全年工作时间)。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现场即办
六、收费情况
办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