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政策 九江市户籍新政

地方特产2024-01-06 11:09:31佚名

九江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政策 九江市户籍新政

户主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五)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户主已作变更的应及时调整户内成员与户主关系。

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二)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三)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本文标签: 户主  户内  集体户  单位  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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