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无偿献血奖励规定(济宁市无偿献血政策)

地方特产2024-08-30 00:18:24佚名

济宁无偿献血奖励规定(济宁市无偿献血政策)

  我国对无偿献血者和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有哪些奖励?

  一、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

  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30次、20次的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计算以全血200毫升按一次,400毫升按两次计算,成分血每一个机采血单位按4次计算)。

  二、国家“无偿献血促进奖”

  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以其他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三、小礼品

  献血还会送一些小礼品,无论是现金或礼品都可视为金钱的替代,包括休假和旅游等,而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则是合理的。

本文标签: 无偿献血  万元  事业  单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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