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职工和其他参保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同步参保。
两险合并实施后,九江市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有意愿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这次合并实施后,可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解决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生育医疗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