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凡常住户口在本市,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进行网上初次兵役登记,并按时到指定的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登记表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所在地武装部对其进行兵役法规教育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