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条件(潍坊市生育险新规定)

地方特产2024-04-16 00:29:56佚名

潍坊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条件(潍坊市生育险新规定)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如下:

  答:(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参加两险合并实施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3)生育医疗费申报符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免责期、欠费期有关规定;

  (4)生育津贴申报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

  (5)男职工配偶生育时无工作单位。(仅限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金)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统筹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金。

  (2)生育津贴。包括:生育产假津贴、流产产假津贴。

本文标签: 津贴  医疗费  配偶  生育保险  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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