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潍坊城乡医保参保激励政策 2021年潍坊居民医保政策

地方特产2024-04-15 11:17:02未知

2022年度潍坊城乡医保参保激励政策 2021年潍坊居民医保政策

  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四)降低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将乙类药品政策范

  围内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由20%调减为15%;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20%的调减为15%。

  (五)降低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将医用耗材中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30%的调减为20%。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需要个人首先自付。

  (六)优化便捷市域内就医结算。参保群众可选择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为:高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65%,低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55%。

  (七)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000元调减为10000元。

本文标签: 参保  比例  医保  乙类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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