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或创办企业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房产局提出申请。
第二步:初审
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产局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及待遇标准,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审定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审核申请人进行资格审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第四步:公示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房产局将名单在临沂市人才工作网、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步: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由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产局与申请人签订购房补贴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①市房产局将符合条件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名单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购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②申请人租赁本市人才公寓的,由市房产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人才层次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并电话通知申请人选房时间和地点,选房后,承租人、用人单位(或企业)与人才公寓住房产权单位签订租赁 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③申请人在本市自行租赁住房的,向市房产局提供其房屋租赁合同。市房产局将符合条件申请租房补贴 的申请人名单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租赁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