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济宁市学生资助中心)

地方特产2024-09-04 22:10:34佚名

济宁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济宁市学生资助中心)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

  国家对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学年、初中1250元/学年,补助比例不低于寄宿生人数的30%。

  (三)高中资助政策——高中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不低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2、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四)中职学校资助政策——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

  1、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费。民办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经批准的学费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五)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济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详情

本文标签: 助学金  学生  寄宿生  学费  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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