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和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流程+申请材料

地方特产2024-02-05 11:05:38佚名

莆田和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流程+申请材料

  莆田和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流程+申请材料

  1.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可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

  2.申请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3.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外国人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原件1份。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5)三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6)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7)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本文标签: 当事人  配偶  结婚登记  登记处  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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