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行证办理
自2月1日12时起,严禁县境外车辆和人员(含微山籍车辆和人员)进入县境。确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入境车辆和人员,入县境时必须由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单位专人持主要负责人签署由微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印制的《定点隔离承诺书》领进,必须居家或定点隔离14天。微山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县境,确需离开县境的,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或村居介绍信,且离开县境非经审批不得再返回县境。对物资运输等民生保障车辆严格落实通行证制度。
二、进店实名登记
对超市、便利店、商场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单位实行严控。在保障正常的服务和经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内部防控,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体征异常者不准上班,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对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要登记其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要求其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
三、娱乐场所关闭
对 KTV、网吧、影院、景区、公园、洗浴等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宾馆、餐饮、培训、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实行暂时关闭。一经发现未落实的,一律顶格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四、复工审批
对所有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复产复工前,必须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必须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