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凭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在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前一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手续。
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收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