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换领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时,持卡人可以申请换领社会保障卡:
(一)持卡人在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换领;
(二)卡面内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三)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写或者无法读写;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变更卡面登记项目内容;
(五)其他合理情形。
办理换领材料:
(一)《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
(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原有社会保障卡。
办理换领流程:
持卡人直接前往申领点申请换领时,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
(二)交验原有的社会保障卡;
(三)变更卡面登记项目内容,应当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法律证明;
(四)因个人原因造成补换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
办理换领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障卡制作。
办理换领地点:
持卡人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另外需注意,持卡人办理补领手续的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注销其原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