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涉港澳台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涉外离婚登记,应当向临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下列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
①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离婚协议书。
2、香港、澳门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3、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结婚证;
④双方离婚协议书。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