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适房申请流程:
1. 申请:
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 受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
3. 初审&初步公示: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4. 审查: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区房产管理部门初审后应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5. 公示:
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
审查、公示不合格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