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
如因乡镇街道团(工) 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自9月份起应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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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毕业生团员要根据毕业后的不同去向(就业创业、升学、参军入伍、待业、出国等),按团中央相关要求完成团组织关系的转接,明确自己隶属的团支部,积极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这是一名合格共青团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遵守的纪律。为了保证团员身份不受影响,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请及时与转入地和转出地团组织联系,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转告身边的其他共青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