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单位对持健康通行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纸质健康通行卡申请方法
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有效期14天。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样式)▼
(105mm×148mm)
《健康通行卡》的申领流程:
1、获取健康申报表
2、下载《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样式如下:
3、申报人员自行申报并如实填写内容后,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
电子健康通行卡申请方法
办理入口:https://android.myapp.com/myapp/detail.htm?apkName=com.hanweb.android.sdzwfw.activity&ADTAG=mobile
办理范围: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的(以下简称出行人),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办理条件:
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
5.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办理流程:
注意:
电子健康卡有效期:5天
5天内,需要每天打开“健康上报”模块,点击“每日健康上报”,填写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后提交,以保持电子健康通行卡为绿色。
黑白健康码代表:已提交电子卡申请,待签发。
黄色健康码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如测量体温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过期、需重新申报;
红色健康码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必要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绿色健康码代表:可以直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