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人才类相关证书
2、单位录用证明
3、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引进人才类相关证书
(一)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含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凭学历证书。
(二)技能型人才凭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三)落户自有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等。
(四)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五)落户亲属家的提供亲属户口本和同意落户声明。
(六)落户人事代理机构的,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