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山东潍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地方特产2024-05-06 00:32:55未知

潍坊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山东潍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潍坊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本文标签: 工龄  工作  井下  繁重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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